青島互興工位器具設計的一般原則
1、工位器具的結構應首先考慮工件的大小、重量、形狀和
表面質量要求,使所存放的工件不致變形和相互碰撞。
2、工位器具要便于工件的取放,使操作者取放工件省時、省
力。
3、結構緊湊,占地面積小。
4、貯存工件用的工位器具應考慮高架和多層存放。對于其他
情況,能疊放的也要疊放。
5、工位器具內盛放工件的數量,必須與確定的生產綱領相匹
配,便于配送。
6、工位器具的結構應便于存放物品的計數,使人們一眼便能
看出所裝工件的數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