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益生產改善原則
原則一:取消:對程序圖上的每一項工序都加以審查,確認其保留的必要性,凡可取消者一律取消,例如: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工作內容、工作步驟、工作環節及作業動作(包括身體、手、腳和腳跟);取消一切不安全、不準確、不規范的動作;取消不方便或不正常的作業;取消一切不必要的閑置時間。
原則二:合并:對程序圖上的操作和檢驗項目,考慮相互合并的可能性,凡能合并者,在保證質量、提高效率的前提下予以合并,例如:把必須突然改變方向的各個小動作合成一個連續的曲線動作;把幾種工具合并為一種多功能的工具;把幾道分散的工序合并為一道工序;合并可能同時進行的動作。
原則三:重排:對程序圖上的作業序列進行宏觀分析,考慮重新排列的必要性和可能性,有時僅僅通過重排就可顯著提高效率,例如:重新排列工藝流程,使程序優化;重新布置工作現場,使物流路線縮短;重排流水線工位,消除薄弱環節;重新安排作業分工,使工作量均衡
原則四:簡化:這里既包括將復雜的流程加以簡化,也包括簡化每道工序的內容 ,例如:減少各種繁瑣程序,減少各種復雜性;使用最簡單的動作來完成工作;簡化不必要的設計結構,使工藝更合理作業方法力求簡化;運送路線,信息傳遞路線力求縮短。